她热衷喊我好心哥,我曾问为什么这样叫,她答因为我本可以袖手旁观的,却委屈自己免去她的腿脚之苦,旅途之中对她格外照顾,我回你又何尝不是一个善人,受此待遇理所应当,说完我们都笑了。
虽然她小我两届,却精通人情世故,深谙大道理,有着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成熟和睿智。
升入大四后,我变得忙忙碌碌,课余时间查阅资料做简历找工作,极少跟人在网上像从前那样侃侃而谈,和珑儿也不常聊天。
而阿梦,我们不一个专业,她为了能在离校前将书的下半部分赶出来,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,我们见面的频率,逐渐从原先的一天变为一个星期。
当她提出一个月见一次时,我终于意识到长此下去有弊无利,便在外面租了房子,邀她过来一起住,事实是,同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美好,阿梦有深度的洁癖,忍受不了我在生活中的某些邋遢行为,我们时常为此吵得不可开交,我好几回摔东砸西,恼怒她为何不能像我包容她那样包容我。
和阿梦的琐碎矛盾,我气急败坏之时跟珑儿说过几次,她常劝我不要真的放在心上,气消后就赶紧去哄哄阿梦,还教我如何说能尽快让她由怒转喜,试了几次确实凑效,可也加重了阿梦的疑心,她时不时会像看出轨的男人一样,看着嘴笨的我,突然问那些招数都是跟谁学的。
女人真的是世上最难理解的生物,不说是错,说了还是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