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一片宽阔的原野上走了许久,然后来到一条高速公路旁。一路上,我不断地回头张望。我想他们肯定是弄错了,他们会来追杀我,不过没人追来。
一辆货车在黎明时分路过,我高举双臂求助。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明智之举,不过我害怕自己无法在荒郊野外撑下去。我当初还以为自己有能力逃离行刑队的魔爪,现在却连寒冷和荒凉都顶不住。
那辆货车在市中心放我下车,在我和马素德、娜拉、罗兹别走散的同一座广场下车。我不知道那是前一天的事,还是好几天以前的事。
我希望那座广场能够回到这一切发生前的样子。我希望它保持原状,富丽堂皇,正中央立着沙阿[4]的雕像,电影院的墙壁上悬挂着约翰·韦恩的海报。我一厢情愿地冀望我们可以将这场革命调回上一个独裁政权,也就是上一个垃圾,或者说,至少调回一个能让我有选择余地、可以置身事外的时间点。
直到我从货车上跳下时,我才想起,那伙人拿走了我的提包,我身无分文,所以我又开始走路。
我走了又走,这场漫步,简直永无止境。我边走边想,搞抗争运动还真不容易。它就像一卷录音带,在我脑海里播放。搞抗争还真不容易。
在回家的路上,我一直自言自语。
“娜拉在家里。”我说,“她是个聪明的女孩。她很年轻,反应很快。她一定从现场跑掉了,跑回家找妈妈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