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这段文字包含了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一大奥妙。
世界各民族文字,在其肇端之际,多以契刻或硬物描画为主。中国人后来发明出毛笔,这并不奇怪,奇怪的是,在毛笔产生后的几千年中,多少智者能人日日操弄使用,竟然没有想到去推翻这位性格“柔软”的“管城侯”,以一种更便利的工具取代之。只要拿过毛笔的都知道,这支笔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,是多么的难以控制,笔毫一入纸,立即就失去“平衡”,不是太重就是太轻,快了不成慢了更不成,那种无所适从的尴尬,就像从未溜过冰的人被套上冰鞋推到了场地中央。
从这个角度看,中国人似乎自找麻烦,专门跟自己过不去。因为我们的先贤在原本相对劲挺的兔、狼毫笔之外,又增添了更软更不易对付的羊毫笔,而且还要加长笔锋。在纸张的应用上也是如此,从表面光滑硬朗的熟纸,演进到柔软而易于渗化的生宣。他们的用意,无异于要“戴着镣铐跳舞”。而深究其理,则可以明了为何只有中国发展出以文字书写为形式的“纯抽象”的书法艺术,以及中国画何以形成“笔墨中心论”。
唐 张旭 草书古诗四帖(局部)
林语堂在《吾国与吾民》一书中,曾经触及这一问题,他说:中国之毛笔,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,而中国的字体,学理上是均衡的方形,但却用最奇特不整的笔姿组合起来,而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,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。